创新培养机制。构建县、乡镇(开发区)、村(社区)三级培养机制,由村(居)委会优先从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农村党员、致富能手、退伍军人、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五老乡贤”等村民中选取产生,确保一网格一“法律明白人”,保证人员选得准、村民用得上、有事找得到。
提升法律素养。精心编印“法律明白人”学习资料,内容涵盖常用法律知识及以案释法案例等。每月组织“法律明白人”参加所在乡镇(开发区)培训。组织村(居)法律顾问定期为“法律明白人”开展法治讲座。
加大培育力度。组织开展现场培训,提升涉农矛盾纠纷调处水平。依托网格化治理体系培育“法律明白人”,以点带面,覆盖全县所有网格。健全完善培训、交流、定期学习机制,不断强化培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