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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换沙金 可真刑!

时间:2024-01-03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长安网  

  常有人开玩笑说,银行和金店工作人员需要很强的定力,不然面对那么多钱和贵重首饰容易把持不住。本以为只是段子,却不料,真有员工一时头脑发热做下错事!

  让我们一起来看今天的案例。

  基本案情

  小王(化名)是晋城市阳城县一家黄金首饰店的店员,主要职责是在销售柜台向顾客推销黄金、珠宝等首饰。

  天有不测风云,小王偶然之间沾染上了赌博的恶习,欠下了巨额债务。小王的内心一天比一天焦躁,面对满柜台的黄金、珠宝,再没能禁得起诱惑,蠢蠢欲动了起来。

  利用在黄金、首饰店担任导购员之便,小王用预先购买的沙金手镯、手链与存放于店内保险柜里的黄金手镯和手链进行调换,将调换的黄金手镯和手链进行抵押借款用于偿还信用卡等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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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来源于网络

  监管上的漏洞让小王尝到了甜头,逐渐堕入犯罪的深渊。

  小王还多次到该县某银饰店低价购买沙金古法手镯、手链,后用该沙金手镯、手链冒充黄金手镯、手链抵押借款,骗取对方财物。经鉴定,沙金手镯、手链为铜合金首饰或铜镍合金首饰。

  这样的行为,又怎能逃脱法律的制裁?最终被人发现报警,如今身陷囹圄。

  法院经审理判决:

  被告人小王分别犯职务侵占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

  法官说法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无论社会如何发展,用智慧和勤奋创造财富永远是不二的选择,任何不择手段试图不劳而获必然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甚至还要因此陷入囹圄,失去自由。在此奉劝那些可能走入歧途的人,控制贪欲,悬崖勒马。

  企业经营不易,而企业管理是经营中的重要一环。本案犯罪行为的发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企业管理的漏洞和缺失。企业必须要建立完善的人、财、物管理制度,确保财物的流转环节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通过讲案例等方式,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和刑事法律风险防范培训,保障企业财物安全。

  来源:阳城法院微信公众号

  

  


原文链接:http://www.sxpeace.gov.cn/article/79ee5494be1a46e19c114fa14e1b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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