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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哈萨克斯坦高鼻羚羊角,竟然卖了2亿元!新疆法院开庭审理!

时间:2022-06-29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6月1日,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郑某等8人走私高鼻羚羊角一案,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自治区林草局、环保组织、群众代表及有关媒体记者受邀旁听庭审。

  

  基本案情

  该案被告人郑某伙同火车司机翟某等四人,利用其驾驶火车跨境往来中哈两国的便利,走私2530根高鼻羚羊角入境后交付于肖某牟利。李某从肖某处购买高鼻羚羊角431根,苏某帮助肖某藏匿高鼻羚羊角839根。

  案发后,涉案2530根高鼻羚羊角被霍尔果斯海关全部追回。

  经专业机构鉴定,高鼻羚羊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中的濒危物种,属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530根高鼻羚羊角价值2.024亿元。

  

  审理查明

  8名被告人有预谋、有组织、有分工,共同在疫情期间从哈萨克斯坦私自入境大批动物制品,涉案动物制品入境后,被犯罪分子销赃至内地,不仅有走私入境的前端环节,也有后续的销赃环节。高鼻羚羊角具有很高的药用价值,基于牟利的非法猎杀行为,是导致中国境内该物种野外灭绝的主要原因。

  本案查获的高鼻羚羊角多达2530根,案值2亿多元,是近年来全国海关破获的最大一宗高鼻羚羊角走私案。同时,入境大批动物制品未经我国相关部门正规检验检疫,对我国的公共卫生安全造成了潜在危险。

  庭审过程中,八名被告人均认罪悔罪,本案将择日宣判。

  

  此次庭审彰显了人民法院对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严厉打击力度,有力震慑了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行为,对引导人们爱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物种多样性、维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具有重要价值引领作用,对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原文链接:http://x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6/id/67218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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