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通讯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动态 > 正文

我身边的优秀人民陪审员 | 陈建红:人民陪审员仅凭一腔热情是远远不够的

时间:2022-06-29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人民陪审员,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既要对法律负责,又要对当事人负责。”人民陪审员陈建红如是说。

  

  

  

  2019年1月,陈建红被选任为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今年是他担任人民陪审员的第4个年头。

  作为一名货运司机,他对法律的责任和温度有着深刻的认识,刚开始投入到人民陪审员的工作中时,陈建红不熟悉庭审流程,也不明白案件适用的相关法律,这让他认识到做好陪审员工作仅凭一腔热情是远远不够的。

  他开始主动关注社会新闻及普法栏目讲座,收看法律类电视节目,阅读法律书籍,加强业务学习,渐渐地,他能够从庭审中梳理出案件的来龙去脉,从不同角度分析案件,在案件评议会上发表自己的见解。陈建红感慨道,只有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才能发挥出人民陪审员的作用。

  现在,他在开庭前认真查阅卷宗,主动询问主审法官案件事实及相关法律适用,在合议庭会议发表自己的观点,真正做到“既陪又审”。

  在生活中,陈建红向周围人宣传自己学习到的法律知识,通过讲述典型案例提高周围人的法治意识。

  陈建红认为,人民把参与审判这一重要的权力赋予人民陪审员,既是一种信任和期盼,也是一种要求和鞭策,每一名人民陪审员必须以强烈的公民意识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认真对待参与陪审的每一起案件,用实际行动向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陈建红表示,要履行好陪审责任,努力提高履职能力,为其他新晋人民陪审员带好头,为当事人和法官建起沟通桥梁,用热情与热心书写陪审工作的新篇章。

  


原文链接:http://x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6/id/674681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通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法律通讯网 w.fl-t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客服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