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通讯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群众监督 > 正文

南阳市司法局组织人民监督员对社旗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的相对不起诉人员集中训诫进行听证

时间:2023-08-01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省司法厅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印发实施的《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7月10日下午,南阳市司法局随机抽选唐河辖区两名市人民监督员对社旗县检察院开展的三名相对不起诉醉驾人员集中训诫进行听证。

  训诫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阐明相对不起诉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宣读了检察机关相对不起诉处理决定。同时,承办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予以训诫,告诫他们要强化法律知识学习,以案为鉴,对法律心存敬畏,谨守法律底线,希望他们接受训诫,能够体会到法律的善意。通过随后回访,如果当事人没有及时改过自新,根据法律有可能撤销不起诉决定。接受训诫后,三名相对不起诉人分别谈了对此次训诫活动的认识。两名人民监督员也现场对三名涉案人员进行训诫,希望他们要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吸取教训,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规范做事,以免收到法律的惩诫。

  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机关训诫活动,为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提供了制度渠道,人民群众也真切感受到了检察办案的公开、透明。训诫活动后,人民监督员表示,将做好人民的监督员,敢于监督、愿说“真话”,切实将人民监督员监督意见落到“实处”,发挥人民监督员对办案活动进行实质监督的作用。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3/07-14/277865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通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法律通讯网 w.fl-t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客服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