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找何子其审判长,感谢他为我主持公道。”2月15日,一名手拿锦旗的当事人来到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七里墩法庭向法官何子其表示谢意。
原告孙某与被告张某、魏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借款期满后,被告并未向原告支付欠款。后经原告催告,被告微信转账还款两次,共计人民币8000元,余52000元一直未还,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庭受理后,法院无法与二被告取得联系,鉴于二被告在上一个案件中留有送达地址,法庭向二被告邮寄送达了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快递显示二被告均未签收,法庭随后又进行了公告送达。
公告期满后,在二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庭审如期进行。庭审中,原告提供了账单、原告与被告的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二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自动放弃质证权利。七里墩法庭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二被告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孙某归还借款本金52000元及利息。
2月15日,已收到所有借款及利息的孙某为表达心中的感激之情,将一面写有“惩恶扬善执行神速,廉洁奉公真诚为民”的锦旗送至七里墩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