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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高院出台《实施方案》明确全省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具体举措

时间:2022-06-29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近日,贵州高院出台《全省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贵州高院《关于全面加强诉源治理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实施意见》的具体细化,旨在深化落实中央、省委、最高法院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的要求和部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实施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对表省委平安贵州建设领导小组关于诉源治理的工作要求,明确了全省法院诉源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并提出了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开展多元工作联动、预防衍生诉讼案件、信息化融通衔接、强化考核问效等十六项具体工作举措,每项举措均明确了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实施方案》要求,全省法院要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下,充分汇聚法院内部合力,促进诉源治理向社会各领域拓展,在组织保障、机制建设、多方联动上下功夫,推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推动、法治保障”诉源治理格局,努力将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稳步下降至合理区间,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产生,减少衍生诉讼案件发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

  《实施方案》强调,全省法院要采取扎实有效举措,确保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走细。省法院各责任部门要加强对口指导,各中基层法院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诉源治理具体实施方案。每个中、基层法院,每个牵头部门和具体负责部门均应不折不扣落实诉源治理的职责任务。年底将对诉源治理的先进法院、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滞后甚至严重影响“万人起诉率”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将采取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等方式督促整改。

  


原文链接:http://www.guizhoucourt.gov.cn/qwfb/243720.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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