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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保护法施行一周年丨我驻长江头,共护一江碧水向东流

时间:2022-06-29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川宜宾

  素有“长江第一城”之称

  蜿蜒曲折的金沙江

  与磅礴浩荡的岷江在此交汇

  碧浪奔涌,浩浩汤汤

  

  《长江保护法》实施1年以来,宜宾两级法院健全完善体制机制,致力于守护好长江母亲河,在“江山如此多娇”的泱泱中华谱写“一江碧水向东流”的最美华章。

  

  

  协同发展“共”护

  两级法院树牢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建立环境司法协同机制,积极承办岷江流域、川渝六区法院等环境资源司法协作相关会议,推进跨区域司法协作、执法司法协调联动,护航长江生态环境。携手搭建长江上游成渝地区生态保护法治联盟,展现长江首城的司法担当。

  

  立足审判“严”惩

  宜宾中院建立“三合一”审理机制。对涉环境资源的刑事、行政、民事案件实行归口化、集中化审理,建立重大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提级管辖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从严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类犯罪。全市法院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406件。

  

  生态修复“抓”实

  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创新构建恢复性司法制度,两级法院在长江流域多个河段设立增殖放流点,共责令被告人放流鱼苗14余万尾,助力打赢“长江十年禁渔”持久战。责令被告人补种树木3625余株,缴纳生态修复金52余万元,新增“补种复绿林业基地”27亩,现全市已有520余亩。

  

  守护长江

  宜宾法院一直在行动

  

  

  

  

  


原文链接:http://sc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3/id/65553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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