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全国法院
“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百场优秀庭审”
评选结果出炉啦!
关于此次评选活动
为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优秀裁判文书和优秀庭审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提升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制作、庭审规范化水平,促进裁判尺度统一和司法效能提升,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第四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百场优秀庭审”评选活动。
全国各级法院共推荐467篇裁判文书和522场庭审参与评选,经过初评、复评、总评的层层选拔,以及全国各省(区、市)的专家组成评审团进行评审打分,网络投票、公示等,我省2篇裁判文书入选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获奖篇数居全国第8位),6场庭审入选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获奖场数居全国第2位)。
四川省入选第四届全国法院
“百篇优秀裁判文书”名单
广元中院李敏制作的(2020)川08刑终52号刑事判决书;
泸州市江阳区法院孙华制作的(2020)川0502知民初1号民事判决书。
四川省入选第四届全国法院
“百场优秀庭审”名单
四川高院由曾蕾、杨军、陈书娟组成合议庭审理的(2020)川民再403号庭审;
成都中院由蒋敏、袁艺、李亚组成合议庭审理的(2020)川01民初2545号庭审;
自贡中院由黄绚丽、曾伟贤、周玉萍组成合议庭审理的(2020)03民初2号庭审;
自贡中院由郑静春、龚梦香、郑轶、马捷琼、朱铁净、李自兰、罗涛组成合议庭审理的(2020)川03民初16号庭审;
泸州中院由吴洪汛、何锋、李霞、傅泸、殷光琴、唐华、苏强组成合议庭审理的(2020)川05民初9号庭审;
乐山中院由雷璐娜、李亚莉、刘平组成合议庭审理的(2020)川11行终83号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