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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住户从窗户随手抛下未熄灭烟蒂获刑

时间:2022-06-29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法院网  

  

  2022年6月15日下午,西城法院刑事审判庭张冰洁法官通过"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王某涉嫌高空抛物罪一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因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王某住在某小区9层, 2022年1月至2月,王某多次从卧室窗户向外丢弃未熄灭的烟蒂。经北京市西城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在案发地提取的12枚烟蒂中,9枚烟蒂与王某血样在D8S1179等15个基因座基因相同。王某于2022年2月9日经电话传唤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被告人王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西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从建筑物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高空抛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犯高空抛物罪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王某某经民警电话传唤到案,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将高空抛物罪纳入刑法成为独立罪名,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王某多次从卧室窗户向外丢弃未熄灭的烟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如未熄灭的烟蒂落入易燃物中,极可能引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在本案被告人王某归案前的2022年2月初,其所在的小区6号楼1层住户院中就曾发生火灾,经西城区消防救援支队调查认定,起火原因为遗留火种。因此王某的行为具有较高的社会危险性,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已构成高空抛物罪。

  本案主审法官张冰洁提醒广大群众,高空抛物行为人不仅要对受害人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希望广大市民能够引以为戒,养成文明生活习惯,杜绝“随手抛”的行为,共同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原文链接:https://bjg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6/id/67471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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