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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日报】徐炯:防疫办案两不误 公平正义不断档

时间:2022-06-29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法院网  

  疫情迫使西安在2021年年末按下“暂停键”,全市小区(村)、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而省高院行政审判庭三级高级法官徐炯并没有中断忙碌的工作。

  “近期已排期的庭审全部改为‘云’上开庭,我们还充分听取了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反复核实每一个细节,确保防疫办案两不误、公平正义不断档。”徐炯说。

  案件是徐炯生活中最重要的部分。行政案件大多关系公众的切身利益,涉及人数众多,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当好高级法院里的行政法官,实属不易。

  但徐炯不畏难。坚守审判席30余载,他最常说的就是:“法官首先应该是人民的法官!作为法律人,当法官是我一生的职业理想。虽然审判工作并不轻松,但每一次法槌敲响,看到公平正义得以彰显,我都感到无比满足和自豪!”

  5年前,徐炯办理了一起因用人单位不服人社部门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而引发的行政再审案件。当时在全国范围适用的《认定工伤决定书》中有这样一段文字:行政相对人如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然而这段表述与当时适用的行政诉讼法规定的3个月起诉期限不符,限制了行政相对人的诉权。

  在该案中,一、二审法院基于对告知起诉期限的不同理解和认识,作出了截然不同的裁判。用人单位不服终审判决,向省高院提出了再审申请。徐炯在再审过程中意识到,如不及时解决制式《认定工伤决定书》中表述不规范的问题,很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再发生此类情况,既影响行政相对人诉权,各地法院还可能出现裁判不一致的情形。

  徐炯把自己的顾虑报请省高院审委会,征得同意后便向人社部发出了司法建议,建议修改制式《认定工伤决定书》相关内容。不久后,人社部向省高院正式回函,表示将依照行政诉讼法最新规定,分别明确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

  一起案件的办理,推动了国家对工伤认定诉权保护的进步。徐炯感慨道:“法官是值得奋斗终生的理想和事业,如果没有铁肩担道义、侠骨促公正的无畏和担当,我们的法治梦想也将沦为一句空话。”

  2018年,一起涉案当事人达3000多人,涉及国家重点项目的水库涉库移民身份确认行政诉讼案件摆在徐炯眼前。原告等人因不满当地政府未将其列入水库后期扶持范围,无法享受移民待遇,自2008年起,不断向各级相关部门反映,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当地影响很大。

  压力越大,越要谨慎。徐炯用了近10天的时间核实全部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详细查阅一审案卷,多次走访相关人员和乡镇干部,尽可能全面深入了解案件情况。经过调查他发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处并无不当。

  数千名当事人追寻了10年的“真相”,其实早在当时就有了答案。徐炯意识到,这起案件的难点在于了却当事人多年的心结。

  徐炯结合审理查明情况,抓焦点问题,一遍遍向原告等人深入浅出地分析案件事实,解释法律依据,宣讲移民政策。二审判决后,绝大多数当事人表示理解。

  近年来,随着国家法治环境不断改善,老百姓法治意识持续增强,全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数量连年攀升,审判压力前所未有。作为已经在省高院工作了30余年的行政法官,每当遇到重大任务时,徐炯总是冲在前面。

  2021年,徐炯几乎没有休过假,已办结220多起案件,其中不少是复杂敏感案件。徐炯的办案数曾连续多年位居全院第一。他两次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两次受到嘉奖,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荣立个人二等功,2020年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原文链接:https://s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1/id/64664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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