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年逾古稀的申请执行人李某在神木市法院执行干警的调解下,终于收到了9年前借给被执行人王某的18万元。
被执行人王某和申请执行人李某是邻居,2013年9月,王某因急需资金周转向李某借款18万元,并出具了借据一张。借款后王某未按约定支付利息亦未偿还本金。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承诺分期分批偿还欠款。判决生效后,王某却未履行给付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王某在其村组的预期分红收益,但一直未能实际提取。执行干警多次传唤被执行人,仍无效果,案件执行陷入僵局。在该院执行局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以来,该院把此案定为规避执行典型案件,下决心为申请执行人要回欠款。
执行干警仔细分析案情后,制定了执行方案。双方当事人不仅是邻居,还是远方亲戚,执行干警决定以此为突破口处理该案。执行干警耐心与被执行人王某沟通,讲明规避执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又从双方当事人不仅是远亲还是邻里关系出发,讲明情理,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李某自愿放弃利息,被执行人王某当场联系其亲友凑钱,通过手机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将所欠本金18万元偿还完毕。至此,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在此次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中,神木市法院执行干警放弃休息时间,不畏艰险、攻坚克难,坚决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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