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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漏水到楼下,该由谁来赔偿?

时间:2022-06-29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法院网  

  案 情 经 过

  

  小张和小王是楼上楼下的邻居,2019年小张家在交房当年就装修完毕。小王家经过反复考虑、精心设计,于第二年开始装修自己的房子。

  一天,小张发现自家屋顶漏水,赶紧找到物业通知小王一起查看,发现小王家地面积水已经没过脚面。经过查找,才发现小王家卫生间的水龙头没有关闭导致严重积水。

  事发当天,小王就安排小张一家租住在附近酒店,之后又花了1万多元在小区给小张租了一年房子。但双方就如何赔偿小张家的损失发生争议,于是小张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小王赔偿自己各种损失共计8万多元。小王说,购买该房屋后还没有居住,事发前也从没有发生过漏水事件,发生漏水是因为水电工修理主管道时打开了私人水阀导致的,与自己无关。事情发生后,他也花了一万多元钱给小张租房。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张家房屋漏水的原因在于小王家没有关闭卫生间水龙头,导致其地面积水。因此,小王作为侵权责任人,应赔偿小张损失。法院最终判决小王向小张赔偿4万多元。

  小王不服一审判决,向西安中院提起上诉。法院经审理后,驳回其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法 官 说 法

  李涛:西安中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四级高级法官

  本案发生于《民法典》实施以前,适用了当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当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和2021年之后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都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个案例里,小王虽然没有主动打开水龙头去侵犯小张合法权益的故意,但是小王在装修自己家房子的时,有义务关闭自家给水阀门,以免造成渗漏。但是因其疏忽,致小张家受损,使双方都遭受了一定损失。

  因此,在这里提醒大家在生活中一定要小心谨慎,注意安全,否则可能会因疏忽大意侵犯他人财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原文链接:https://s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6/id/67317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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