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通讯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群众监督 > 正文

平顶山市人民监督员参与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

时间:2023-03-23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省司法厅  

  平顶山市人民监督员参与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

  3月14日,石龙区人民检察院对高某某等2人盗窃罪、河南某公司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起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参加听证的有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值班律师和公安民警,市司法局抽选人民监督员刘彩虹参加了听证会,石龙区司法局对本次案件监督活动进行跟案服务和保障。

  会上,承办检察官分别就两起案件基本案情、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阐述,人民监督员认真听取了案情介绍,与其他听证人员共同讨论后,分别对两起案件发表了自己的认识和观点。在第1起案件中,人民监督员认为高某某等2人涉案金额不大,非法占有主观目的不明显,已退还物品,且2人年事已高,是初犯,同意检察机关作拟不起诉决定。在第2起案件中,人民监督员认为该公司是初犯,自愿认罪认罚并清偿拖欠某银行的500万贷款,取得对方谅解,基于已实际偿还贷款,从企业融资难角度考虑,同意检察机关作拟不起诉决定,这样有助于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最后,大家一致认为此次听证会能够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妥善化解矛盾,程序规范、成效良好。两起案件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特别是在处理结果上做到了宽严相济,充分考虑个人、企业实际困难和司法导向,达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3/03-23/271256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通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法律通讯网 w.fl-t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客服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