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洛市洛南县人民法院永丰法庭利用陕西法院微庭审平台,顺利审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永丰法庭受理的李某某与张某、王某、梁某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于3月初受疫情影响推迟开庭。庭审将近,身在西安的平安财险陕西分公司委托代理人无法到庭。承办法官多次电话沟通,该保险公司仍无法另行安排人员到庭,并一再要求延迟参加庭审。
为了不影响案件的正常进行,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永丰法庭决定利用陕西法院微庭审平台开庭审理。庭审当天,助理和书记员早早到庭,经与五方当事人、代理人多次电话、微信沟通,终在约定时间让参加庭审的人员全部按时上线,历经两个半小时顺利结束。案件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