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上午,被告人饶某某犯受贿罪、洗钱罪一案依法在南城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进行公开审理。因该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是自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以来,南城法院受理的首起洗钱入罪案。南城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谭文强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南城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前进出庭支持公诉。
开庭前,谭文强院长认真查阅卷宗,与合议庭成员一道认真仔细研究案情,全面分析控辩双方争议焦点,确定庭审范围和重点,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充分做好庭前各项准备工作。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此次庭审为远程开庭,法检人员和被告人、辩护律师分处法院审判庭、看守所、深圳三地,全程依托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建立的声音和视频传输平台同时参与庭审。
庭审中,谭文强以丰富的审判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娴熟的审判技巧有序引导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各环节衔接紧凑,依次推进。庭审重点突出、条理清晰,程序规范严谨,视频声音、画面清晰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