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上午,广昌县人民法院旴江法庭开展巡回审判,走进旴江镇下湖村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余某某因生病在当地诊所就医,行动不便,且平日农忙没有空闲前往法院,本着司法为民的原则,遂决定采取灵活能动便利的巡回审判方式,主动走出法院,将法庭“搬至”被告所在村村委会,就地开庭审理。
庭审中,承办法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有序引导原、被告双方依法举证、质证,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促使双方在庭审过程中一致达成调解意见,被告余某某当场履行完毕,极大减轻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负担。下一步,广昌法院将积极开展诉源治理,让法官们走下法庭、走进乡村社区,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切实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使群众更加了解法院、了解法律、了解法庭,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上一篇:温情司法让濒临破碎亲情修复
下一篇:金溪:“三个主动”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