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清官难断家务事”。近日,一起舅妈状告外甥的借款纠纷案就考验着执行法官的智慧,最后在泰和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耐心调处下圆满化解,此案,既化解了矛盾,又修复了亲情。
原来,申请人王某是被执行人杨某的舅妈,2008年2月7日,被执行人杨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申请人王某借款14.2万余元。借款后,被执行人杨某未还本付息,致使亲人“反目”,最终对簿公堂。
经过法院判决,杨某需在判决生效的十日内偿还王某本金14.2万余元,但杨某并未按照生效的法律文书履行还款义务,于是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经查,未发现杨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且杨某也一直未露面,而申请人又急需用钱,舅甥间的矛盾就越演越烈。在穷尽财产调查手段后,法院依法对其进行限制高消费及失信等强制措施,因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只得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时隔2年后,被执行人因要经营发展,但又受到了信用惩戒的限制,被执行人多次要求法院从中协调。鉴于双方是亲戚关系,为了更好的化解双方矛盾,执行法官从法理、情理等角度疏通两人的积怨,说明亲戚之间应当互相理解包容,并说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要面临的法律后果。经过执行法官的交心沟通,双方的态度渐渐和缓,杨某当场归还首笔执行款20万元,原本反目成仇的舅甥俩终于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近年来,泰和县人民法院坚持温情办案与柔性执法,贯彻和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成功化解多起家庭纠纷案件,不仅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权益,也弥合了亲情,妥善化解了社会矛盾,传递出了司法温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