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信用卡纠纷案件。
据了解,被告芦某向某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并提供了材料证明其具有申请信用卡资格及还款能力,审核通过后,芦某领取信用卡后即使用消费,透支后未及时偿还。经银行多次催讨,芦某仍拖欠不还。某银行诉至法院要求芦某偿还借款9千余元及利息,该诉讼请求得到法院的支持。判决生效后,由于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某银行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法院对被执行人芦某名下财产进行了查控,未发现有执行价值的财产。随即,执行法官电话联系芦某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之后,执行法官多次耐心地做芦某工作,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使当事人少跑腿,法院决定以微信方式组织双方和解,双方均表示同意。调解中,芦某表示会想办法先偿还本金,剩余欠款按月支付,申请人也同意此方案。最终,芦某向申请人偿还了借款本金,剩余欠款在法院主持下,通过微信双方达成每月还款1千元的和解协议。至此,该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