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头雁效应”,立起学法用法标杆
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工作。建立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采取法律知识问答、案例分析等形式,组织新选拔任用的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察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每年由厅领导带队上线“民声热线”,依法有效解决关系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
坚持把普法工作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结合起来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全国6.6%的水资源量,保障了全国8.9%人口的用水需求,支撑起全国10.9%的经济总量。2019年、2021年,我省获国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优秀等次。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五年来累计整治“四乱”问题2.5万宗,清理违法建筑物超1000万平方米,建成碧道4600多公里。2018年以来,我省河湖长制工作连续四年获国务院督查激励。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四年来全省完成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005.38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由2013年的88.43%提高到90.27%,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格局和体系基本形成。2018年以来,我省连续四年获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优秀”等次。
坚持把普法工作与水行政执法结合起来
针对某地下工程下穿河道违法行为,向属地政府发函,讲清水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督促有关政府、部门加强河湖空间管控工作,并多次组织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研究分析解决问题,普及水法律法规知识。
针对某公司施工作业违法弃渣行为,在作出罚款并限期完成弃渣场清理的行政处理决定后,派员对该公司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防止再次发生类似违法行为。
坚持把普法工作与筑牢水旱灾害防御屏障结合起来
深入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有效应对了东江、韩江流域及粤东沿海地区60年来最严重旱情,在最缺水的年份保障了香港最大的供水需求。
2022年成功将北江超100年一遇特大洪水在上游降为超20年一遇、中下游降为超50年一遇,最大程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把普法工作与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全省水利系统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以案释法、发放资料、法律咨询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5093次,印发宣传品266万份,为维护良好水事秩序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广东省水利厅先后两次获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称号。
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形成普法工作合力
以厅执法骨干为基础组建普法队伍,前往市、县进行专题辅导授课或者普法宣传。依托全省注册的80万护河志愿者,以及民间河长、巡河员等,利用巡河等时机到一线宣传水法律法规,推动普法宣传走深走实。
抓实日常宣传教育,水法治意识深入民心
利用“国家宪法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防灾减灾日”等特别时点时段,采取水法论坛、公益广告、倡议签字、志愿服务等形式,全方位加大水利普法宣传力度。
创新法治教育形式,普法教育走“心”更走“新”
推行“说理式执法”,讲清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指导行政相对人履行法定义务,自觉纠正违法行为。
开展水法律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社区)活动,通过举办水法治讲座、一线人员现身说法、派送宣传资料、设置普法宣传栏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累计发放各类水法规宣传资料38600余份。
拍摄制作《使命》《深陷河砂的警示》《较量》等宣传教育片和公益微电影,以及执法人员先进事迹宣传片等水利法治文化作品,广泛运用30多家主流网络媒体播放,营造知法守法良好社会氛围。
水法进校园
水法进企业
水法进乡村
水法进工地
文章来源:广东省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