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车祸,对一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而一次司法救助,则让陷入绝境的家庭重新燃起希望。近日,桦甸市人民法院集中发放了两起司法救助金,为两个陷入困境的家庭点燃希望之光。
2018年5月,邱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过程中,因未与同车道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导致其与前方同车道柳某驾驶的手扶拖拉机相撞,事故造成柳某受伤,双方车辆损坏。2019年3月,高某驾驶拖拉机将驾驶人力三轮车的柴某撞伤,柴某车辆损坏。
法院分别判决邱某赔偿柳某44万余元,高某赔偿柴某12万余元,两起案件相继进入执行程序。经调查,执行法官了解到两名被执行人家庭均十分困难,且无可供执行财产。期间,申请执行人柴某因无经济来源多次寻求执行法官的帮助,而伤势严重急需二次手术却没钱的柳某,无奈之下也来到法院寻求执行法官的帮助。
面对因事故受伤拄着拐杖的柴某及乘坐轮椅的柳某,执行法官决定对二人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以缓解他们的家庭经济压力。经不懈努力,最终分别为柳某和柴某申请到救助金13万元、7万元。6月6日,柳某及柴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桦甸法院,执行法官耐心引导二人一步步填好表格,并将司法救助金发放至二人账户。这场“及时雨”不仅帮助他们摆脱了眼前的困境,更让两家重新点燃了生活的希望。
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桦甸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积极回应弱势群体的司法需求,为困难群众解决生活难题,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