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通讯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科普 > 正文

李建华:司法为民办实事 服务群众暖人心

时间:2022-12-14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编者按:奋进新征程,汇聚榜样力量;建功新时代,彰显典型担当。为大力弘扬英模精神,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省司法厅组织开展了2022安徽司法行政典型事迹展播暨年度榜样人物评选活动。“安徽司法”微信公众号开设“‘百名身边的榜样’2022安徽司法行政系统典型人物事迹展播专栏”,持续刊发各行业各领域典型人物事迹,全面展示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不断激发广大干警职工奋斗热情和担当精神。

  

  

  李建华,男,47岁,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铜陵市义安区司法局新桥司法所所长。

  所获荣誉:

  2011年获省司法厅“三项重点工作实战大练兵”活动先进个人;

  2018年获省司法厅“身边的匠人”荣誉称号;

  2016-2020年度连续五年区司法局考核优秀等次,被义安区政府记三等功;

  2021年获司法部“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李建华:司法为民办实事服务群众暖人心

  李建华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十余年来,倾注了全部的热血与激情,把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平安和谐社会作为实现人生价值的终极追求,把“为百姓送去和谐安宁”作为工作中遵循的宗旨;努力打好“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和“困难帮扶”组合拳,为人民群众送去服务为民的司法套餐。

  用人民调解让当事人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

  

  今年3月中旬,汪某与陈某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汪某情绪失控,从住宅的六楼窗户纵身跳下,后经抢救无效死亡。陈某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经侦查排除了汪某他杀的可能。汪某家属得知这一噩耗后悲痛万分,向陈某讨要说法,多次到陈某家中和陈某娘家放出狠话。

  李建华负责出面调解此案。他首先对本案的相关情况作了详细了解:汪某与陈某均系再婚,结婚一年有余,没有生子。此案发生后汪某家属认为陈某应当负一定的责任,提出了很多要求。陈某本来就很自责内疚,又怕汪某家属对她报复,所以每次双方当事人见面后都横眉冷对恶语相向,根本没法达成一致意见,以至汪某去世多天一直未能安葬。

  掌握了这些情况后,李建华立即召集双方当事人到所里进行调解,经过反反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在司法所的调解室里,双方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一起复杂的矛盾纠纷得以顺利解决。

  用法律服务为弱势群众撑起法治的保护伞

  吴某是辖区内一名残疾人,平时以帮别人打零工为生。2018年别人拖欠他工资,在李建华的帮助下,他很快就拿到了应得的工资,为此他记住了这位热心肠的司法所长。2021年,他又碰到了一桩烦心事。他经熟人介绍到宁国市打零工,由于工地上的安全护栏没有设置好,导致他和另外一名工人在干活的时候掉落到电梯井内摔伤,随后被送到医院治疗,共住院47天,施工方垫付了12万元费用。在住院期间他就通过电话向李建华咨询如何处理此事。

  李建华详细地了解了事情的经过,确定这是一起工伤事故,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吴某进行赔偿。李建华立即和用工方联系,要求他们按法律规定向社保部门申报工伤。去年11月初,李建华收集好相关材料后带着吴某来到宁国市人社局工伤科,正式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今年3月下旬,吴某收到了劳动能力鉴定报告,他立即将报告送给李建华。李建华拿到报告后与用工方沟通,并于3月26日再次带着吴某前往宁国市与用工方代表协商具体赔偿事宜。经过长达六个小时的谈判,双方终于就吴某的工伤赔偿达成协议。

  用普法宣传让《民法典》走进千家万户

  

  2020年底,为了学习宣传《民法典》,根据钟鸣镇党委政府的安排,李建华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开设午间法治课堂,分七期向广大干部群众宣讲《民法典》,此举被义安电视台报道后又被“学习强国”予以转载。2021年3月10日,应区妇联邀请,向全区各乡镇、村(社区)妇女主任详细解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通过身边的案例,讲解新法的亮点。另外还到辖区内的村(社区)和学校开展《民法典》和“法律明白人”培训,接受面对面的咨询。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平凡、琐碎,却有着“润物细无声”的温暖情怀,为群众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谈到今后的工作,李建华表示还将继续秉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以“我为群众办实事,群众事情无小事”为服务宗旨,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继续兢兢业业工作,克勤克俭律己,扎根基层服务百姓,为构建平安和谐乡镇作出积极贡献。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tzl/wmcj/wmfs/5651074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通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法律通讯网 w.fl-t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客服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