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整体推进。把“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纳入法治社会建设和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城乡社区服务体系规划和“八五”普法规划,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共同参与的“法律明白人”培育“一体化”工作格局。
二是规范推进。制定《凤阳县“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实施意见》及工作指引,明确“法律明白人”遴选、培训、考核、使用、管理等环节实施标准和操作方法,并建立完善组织领导、基础保障、督查指导等配套机制。
三是引领推进。注重选拔和培养骨干“法律明白人”担当“法治带头人”,最大化释放其“头雁”效应。目前已在全县农村“法律明白人”中选任村组干部546人,1166人被聘为乡村治理综治网格员、人民调解员、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
四是实践推进。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人民调解室、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等资源,为“法律明白人”搭建履职尽责、服务群众的平台,使他们在法治实践中展现使命和担当,提升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