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通讯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追踪 > 正文

以案释法|以介绍儿媳为名诈骗老人,周宁一男子被判刑

时间:2022-06-29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经周宁法院审理查明

  被告人陈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达人民币2.2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有前科,予以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综上,结合被告人的犯罪性质、事实、情节、危害后果以及归案后的认罪悔罪表现,周宁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责令退赔被害人相关款项,没收物证手机一部。

  2022年4月为期半年的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已正式启动。

  养老诈骗侵害对象特殊,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周宁法院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办理涉养老诈骗犯罪,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婚姻是人生大事

  涉外籍新娘骗婚案件时有发生

  广大群众要认真甄别,提高警惕

  增强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人财两空

  

  


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5/id/669170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通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法律通讯网 w.fl-t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客服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