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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不要乱采 乱采可能违法

时间:2022-06-29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我叫滕小飞……2022年1月,我在武夷山国家公园非法采摘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金线兰,触犯了刑法,被法院判处刑罚……我十分懊悔,在此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真诚悔过……”近日,滕小飞在《福建法治报》上刊登公开道歉书,对自己非法采摘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行为,向社会公众公开道歉。武夷山市法院近日公开宣判的滕小飞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一案,是武夷山国家公园首例涉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刑事案件。

  金线兰,因叶片上有金黄色的美丽网脉而得名,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今年1月,滕小飞听说金线兰具有较高的药用价值,独自一人骑摩托车从江西来到武夷山国家公园范围内的武夷山市洋庄乡大安源景区,徒手在岩石上采摘了金线兰,后被巡逻的国家公园执法人员现场查获。

  审理法官徐荣富介绍说,滕小飞在武夷山国家公园范围内共采摘了7株金线兰,其行为不仅触犯刑法,还造成国家公园生态环境破坏及生物多样性的缺失,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此,武夷山市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经审理,武夷山市法院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滕小飞拘役五个月零十天,并处罚金2000元。同时,法院支持检察院的诉讼请求,判决滕小飞赔偿非法采摘的7株金线兰的生态植被修复费用550元,并在判决生效起10日内在省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6/id/67536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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