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马鞍山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第一、二批复核结果暨第三批命名工作的通知》,公布全市第一、第二批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复核结果,命名市党建(人才)服务中心等7个法治文化阵地为市第三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此次新增的法治文化阵地主要分为三大类,其中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场馆)5个、法治文化公园(广场)1个、法治文化街区(景区、村庄、小区)1个,充分展现了新时代马鞍山法治文化建设的新风貌。截至目前,全市共有36个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其中2个为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
自2017年开展“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以来,马鞍山市充分发挥示范点的标杆示范作用,将其打造成深受群众喜爱的集知识性、互动性、趣味性于一体的新型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全市上下先后涌现出一批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建设了一批品位高雅、形式多样、功效明显、具有地方特色、深受群众喜爱的法治文化阵地,为培育公民法治信仰营造了浓厚氛围,在全市法治文化建设中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计划,到2025年,马鞍山市将基本实现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1个普法大讲堂,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