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司法厅关于
征求《海南省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公民认定办法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海南省法律援助规定》,进一步明确我省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公民认定标准,为法律援助机构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进行审查、核查提供依据,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我厅起草了《海南省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公民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2年9月2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寄至: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凤翔东路338号省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邮编5711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公民认定办法”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hnsgfj@163.com。
海南省司法厅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