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9月5日,六安市金安区法院召开深入开展“以案为戒”警示教育动员会。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史新富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以及院“以案为戒”警示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了六安市金安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专题学习教育总结大会暨深入开展“以案为戒”警示教育动员会议精神,宣读了有关方案。
会议强调,开展“以案为戒”警示教育是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提高审判执行质效、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的重要抓手。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院干警要切实增强警示教育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提高“政治三力”。二要结合执法办案工作,切实抓好警示教育。执法办案是法院工作的主责主业,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是法院工作的落脚点,要确保警示教育入脑入心,真正对提升审判质效产生推动作用。三要明确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安排,要抓好警示教育与各项专项活动的有效结合、与重点工作的有机结合,切实增强开展警示教育的活动实效。四要聚焦“关键少数”,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分管领域和部门干警的教育管理,推动形成以上率下、以上促下的良好局面,确保警示教育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