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被执行人潘某主动联系潘集法院执行法官,履行完毕全部执行案款,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王某与潘某、朱某系朋友关系,2013年6月初,潘某、朱某两人找到王某请求借款30万元用于购车,经协商一致后,王某于2013年6月5日出借给潘某30万元,并向王某出具借条一张,朱某为担保人。潘某用该借款购买了牵引车、挂车各一辆。到约定的还款日期后,王某几经催要,潘某仅支付了几个月的利息,便无力偿还剩余欠款,王某遂将其诉至法院。
潘集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潘某向王某偿还借款30万元及利息,朱某承担连带责任,但在判决生效后,潘某、朱某并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王某遂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向被执行人下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经过多次沟通协调,被执行人潘某愿意将自己的一辆车抵偿给王某,余下欠款双方自愿达成按期履行和解协议。
2022年6月,被执行人潘某因急事需向银行贷款,却被告知其在法院尚有案件未履行完毕,银行无法放贷。潘某随即联系承办法官,表达了想要尽快还款结案的意愿,承办法官及时与申请执行人联系,促使双方在法院当面协商。由于2016年以来还款时间跨度较长,次数也较多,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对还款金额有争议。承办法官找来卷宗里的和解协议和还款记录以及双方私下陆续还款的相关证据,在双方当事人的见证下,一笔一笔核对还款金额。经过耐心协调和仔细梳理,核算出潘某仍有1万余元的欠款尚未履行完毕。被执行人潘某当场打电话借钱偿还了余下的欠款,至此,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35万余元执行案款得以全部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