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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担心,让我们做您的眼睛。”

时间:2022-09-03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别担心,让我们做您的眼睛。”日前,东莞市万江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及法援律师温暖的话语、热情的服务,给盲人按摩师伍女士吃下了“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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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为受援人填写法援申请材料

  她看不见,法律服务中心启动“法援绿色通道”

  到底事情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受援人伍女士是贵州籍视力残疾人,与丈夫田先生在婚前育有一儿,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于2020年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儿子由伍女士抚养,跟随父亲田先生生活。因觉得对方对孩子照顾不周,伍女士于2021年12月将儿子接到广东抚养,办理了小孩入读民办小学手续。田先生以不利于儿子的健康成长为由,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关系的诉讼请求。2022年7月29日,伍女士带着儿子到万江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寻求法律援助。万江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洪淑瑜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律师李倩共同接待了伍女士,耐心了解情况。

  “她看不见,我们帮她填写材料。”洪淑瑜说,法律服务中心启动“法援绿色通道”,并采取“现场口述确认”,简化受理审查程序。

  接受指派后,李倩与受援人伍女士办理委托手续,并深入了解案件基本事实情况。针对受援人行动不便的特殊情况,李倩随即与当地法院取得联系,极力争取采用线上开庭的形式进行庭审。

  经了解,伍女士从事盲人按摩工作,有固定收入且与父母一同生活,三人可以共同照顾儿子。此外,儿子本人也愿意跟随母亲生活。结合了解的事实情况及收集的证据,李倩律师起草答辩状、排列证据、制作证据说明,并于8月10日将答辩状和证据材料邮寄给承办法院。

  开庭前,田先生在翻阅法院送达的受援人方材料时,看到了受援人有能力抚养儿子,以及小孩希望与受援人一起在广东生活的证据后,当即电话与儿子沟通。得知儿子态度后,田先生便决定撤回起诉,当场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书,当日,法院向受援人方电子送达裁定书。“感谢万江司法分局、感谢李律师,孩子终于能回到我身边了!”伍女士一边抹泪一边激动地说道。

  “家事案件有着亲情性的特点,相比于判决,撤诉是最好的结果。”李倩说,最大限度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也是法援律师的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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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援助指派律师协助受援人制作证据

  让服务更有温情、让结果更有力度

  近年来,万江司法分局大力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努力创建“法援惠民生”法律援助品牌,大力推行“无障碍服务”项目,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残疾人案件当事人提供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的“四优先”服务,努力实现残疾人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应援速援,让服务更有温情、让结果更有力度。

  这也是东莞注重服务残疾人权益保障,努力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精准、便捷、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的一个缩影。据了解,市法律援助处和各镇街法律援助窗口均设立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申请人为困难残疾人家庭、重度残疾且无固定生活来源或者一户多残的,无须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只须提供相关证件或者证明材料即可,同时优先受理、审批与指派律师。

  在市法律援助处受理窗口所在的大堂,配备无障碍通道、无障碍洗手间,对到达现场的行动不便、视力受损等申请人,由工作人员从带路、咨询、协助申请到受理一条龙服务。开展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将享受特困供养待遇、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等18项证明事项纳入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法律援助申请,做到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有效解决包括残疾人在内的群众法律援助申请因证明事项材料不齐全导致无法申请、来回跑等问题,做到立来立办,切实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对因身体原因确实无法到法律援助窗口的申请人,安排工作人员和律师上门服务,实现特殊人群申请法律援助的“零距离”和“零等待”。

  2022年1月至今,全市共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36宗,切实有效维护残疾人群众的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xwdt/sfxz/content/post_40025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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