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化市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综合行政执法与审批、监管、刑事司法的衔接与协作,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我厅组织起草了《海南省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2年9月12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寄至:海口市琼山区凤翔东路338号省司法厅综合行政执法协调与推进处610室,邮编5711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海南省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dudan@hainan.gov.cn。
海南省司法厅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