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蛟河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
申请人小赵为未成年人,父母离异后,经法院调解确定其父赵某按月支付抚养费,直至小赵成年。然而,赵某以经济不佳为由拖欠数月,导致小赵生活学习陷入困境。小赵母亲多次催讨无果后,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涉抚养费案件的执行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鉴于本案的特殊性,执行法官在积极为申请执行人追回抚养费的同时,更将重心放在了努力修复双方亲情关系上。
为避免小赵的合法权益受损,法官依法对赵某的财产采取了查控措施,同时劝说被执行人赵某主动履行义务。法官联系了双方当事人,希望通过面对面协商和沟通帮助双方解决问题。
首先,法官严肃的向赵某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责任和后果,以及进一步可能采取的强制措施,随后又从子女成长的角度,对赵某进行耐心的劝导,希望他能积极履行作为父亲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疏导和释法明理下,赵某有所触动,向法官表明,自己目前以打零工为生,工作不稳定,生活确实拮据。另一方面,法官也向孩子母亲详细说明了赵某的实际情况,孩子母亲也表示理解。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同意以2个月为限,适度调低抚养费,赵某可以结合自身就业情况弹性支付,但赵某需定期向法院申报状况,情况好转后立即补足拖欠的抚养费并恢复原标准。
同时,法院查封了赵某名下车辆,限制交易,建立跟踪监督机制,定期回访小赵母子,妥善处理了抚养费按时到账及小赵生活学习等相关问题。至此,案件得以妥善解决。
法官寄语
在成长过程中,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哪个角色的缺席,对孩子造成的伤害或许都需要用一生去治愈。特别对于离异家庭中未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更应该懂得,保护孩子健康成长,是身为父母不可推卸的责任与担当,孩子的健康成长离不开父母的深切关怀与真挚的情感倾注,愿孩子们都能不负春光,向阳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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