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成功执行了一起网络贷款纠纷案,为申请人深圳某公司追回了全部欠款。
赵某因生活困难,曾在网络上向深圳某公司贷款,由于赵某未能按时返还贷款。该公司将赵某起诉至长白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赵某应返还欠款共计30339.12元。由于赵某无故未到庭参加诉讼,该案缺席审理。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始终无法与被执行人赵某取得联系,申请人也无法提供相关线索。然而,执行法官并未放弃,通过网络查询,终于发现了赵某的银行少量存款,并冻结了该账号。执行法官还成功获取了赵某的电话号码,并通过微信与赵某取得了联系。
在与赵某的沟通中,执行法官了解到赵某已经前往新疆工作,并找到了固定工作,每月工资为8000元。
赵某表示,他愿意用四个月的工资来偿还尚欠的贷款。得知赵某的还款意愿后,执行法官立即与深圳某公司进行沟通。经过双方的协商,最终达成了用赵某四个月的工资来偿还贷款的协议。
长白法院依法划拨了赵某四个月的工资,并全额发放给了深圳某公司。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此次成功执行,不仅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长白法院“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接下来,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