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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10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近日,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华侨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在济村乡湖头村巡回审理了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
考虑到该案的房屋继承人中有年过八旬的老人,且居住在较为偏远的山村,不方便出行,承办法官将法庭搬到老人所在山村家中。
本着“和为贵”的家事纠纷调解理念,承办法官为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耐心解释“继承、转继承”等相关法律规定。在悉心答疑解惑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就此化解。
图为巡回审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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