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一起广告制作纠纷当事人为东至法院洋湖法庭送来了一面锦旗,对法官的公正办案表示感谢
事情还要从一件广告制作纠纷开始说起。原告安庆某广告公司与被告汪某有业务往来,期间原告应被告委托向其提供广告制作服务,但事情完工后,被告汪某却未及时付清原告的广告制作费用,随后被告汪某出具了一份欠条,确认拖欠广告制作费11545元未付,虽在欠条中承诺在2023年3月20日付清,但也迟迟未付清。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原告提起了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积极与原、被告沟通,并形成了调解协议,妥善化解了双方纠纷,案件得以圆满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