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正确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提升全国行政复议法律文书质量,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会同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行政复议专业委员会以“依法能动复议,实质性化解争议”为主题,开展了行政复议法律文书评审活动,山东省司法厅选送的4篇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在全国评审中获得优异成绩,获奖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其中,山东泰安市司法局“杨某不服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不予办理退休申请行政复议案”法律文书获得一等奖;济宁市司法局“安某不服某区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案”法律文书获得二等奖;潍坊市寒亭区司法局“某公司不服某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案”、潍坊高密市司法局“张某不服某市公安局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案”法律文书获得三等奖。
此次评审经过层层筛选,通过申报、专家初评及专家终评等一系列流程,在全国200余篇参选文书中,最终评选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2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