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滁州市琅琊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帮助双方就货款给付达成和解协议,维护了市场交易秩序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2021年起,滁州某洗浴中心从何某处采购冷冻食品。2023年,经双方结算,货款累计达92万余元,但洗浴中心仅支付了货款53万余元,剩余39万余元货款一直未支付。何某多次催要无果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承办法官仔细梳理案情,并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洗浴中心负责人表示因为经营不善,目前资金周转困难,无法一次性支付货款。鉴于双方有和解的可能性,法官决定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告知洗浴中心负责人应坚持诚信原则,主动履行付款义务,并从情法理的角度出发,引导何某换位思考,体谅洗浴中心在经营中遇到的困难。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成功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洗浴中心分三期支付何某剩余货款3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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