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通讯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制舆情 > 正文

如我在诉丨好借好还 友情无价莫辜负

时间:2024-12-03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朋友间借贷本是相互信任的体现,但若“有借不还”,则会伤害了彼此间的友情。近日,东丰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朋友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尚某与闫某是多年好友,2022年12月,尚某因急需用钱,遂向闫某借款52000元,承诺20日内还款。借款到期后,闫某多次索要借款,尚某均以种种理由推脱,闫某无奈之下来到东丰县人民法院寻求帮助。

  东丰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人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原本关系较好,相熟多年,有调解基础,承办法官为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联络,确认双方均有调解意愿,遂组织二人进行调解。

  “我不是不愿意还钱,是因为突发疾病,在外地治疗,需要大量费用,才还不上的。”尚某说道。

  “你们本是多年好友,闫某在听说你急需用钱时,毫不犹豫就将钱借给你,是出于朋友之间的友谊和信任,切莫伤害了这来之不易的友情。”承办法官说道。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背靠背”“面对面”相结合的调解方式,向尚某阐明了欠钱不还的法律后果,强调诚信原则的重要性,最后从双方多年的好友之情入手,使尚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向闫某表达歉意,闫某则对尚某因生病而未能及时还款表示谅解。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和解协议,约定一年内分期偿还完全部欠款。

  协议生效后,承办法官时常与尚某进行沟通,了解尚某的情况,耐心地帮助双方当事人解决眼前的问题。最终,尚某在约定时间内偿还了闫某的欠款。至此,本案履行完毕,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近年来,东丰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司法为民宗旨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各环节,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温度。

  

  


原文链接:http://jlfy.e-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23215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通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法律通讯网 w.fl-t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客服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