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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带案下访解民忧

时间:2024-12-03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政法网  

  ​近年来,鄱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提升前端办案质效,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更好以法治化手段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三年共救助刑事被害人244名,发放救助金226万元。

  带案下访倾听诉求

  推行检察官带案下访,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把握群众的需求和期望,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坚持常态化反向审视,审视办案过程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刑事和解工作是否做实、被害人诉讼权利有无充分保障,举一反三,提高办案质量。

  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三年来,检察官接访下访70余次。

  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重要工作,规范受理程序,落实首办责任,在检察服务大厅公示信访受理流程,引导群众依法依规信访。

  扎实做好检察长接访制度,安排院领导接访,力促信访矛盾在首次接访环节得到实质性解决。

  多措并举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通过加强司法救助线索收集,加大救助力度,主动告知司法救助政策,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递进式”推动矛盾化解。

  坚持“应听证尽听证”

  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小问题拖成大问题。

  坚持“应听证尽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案件听证,为群众释法说理、答疑解惑,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坚持跟踪回访,加强对当事人跟踪回访,跟进落实释法说理等工作,完善事后救济。

  三年来,该院成功促成当事人和解60多件。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1202/20241202612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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