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娄底12月2日讯(通讯员 颜维 彭腾)11月28日,在某镇人民政府10楼会议室,原告刘某在现场自愿签署了6份《撤诉申请书》,并说:“非常感谢涟源法院积极化解纠纷,化干戈为玉帛,我多年以来因土地争议问题引发的系列矛盾已彻底解除,以后我将安安心心过好属于自己的小日子。” 原告刘某与第三人陈海(化名)、陈阳(化名)系某镇同组村民,刘某认为某县人民政府2018年5月对第三人陈海、陈阳作出的两份《村民建房用地批准书》侵害其土地承包经营权,遂将某镇人民政府告到涟源法院,并提起两起行政诉讼。 2023年,娄底中院作出终审判决,确认上述两份《村民建房用地批准书》的批准违法。2024年下半年,刘某又分别以某县自然资源局、某县农业农村局为被告,陆续向涟源法院提起6起行政诉讼。 娄底两级法院办理上述系列案件的承办法官通过多次与刘某交流,详细了解了刘某的内心真实想法和心结,认为上述案件存在调解的可能性。 在当地司法局的鼎力支持下,娄底两级法院与被告某县政府、某县自然资源局、某县农业农村局充分沟通后,多次组织原、被告召开协商会,耐心地对原告做思想疏导和释法说理工作,细心解答原告存在的疑惑。 原告认为法院与其他行政部门都是党委领导下的国家机关,在处理案件时会偏向行政机关,故不愿配合法院工作,导致前几次的调解进展不顺,原、被告一直没能达成一致意见。眼看调解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多次电话沟通,耐心劝导,倾听原告对本案的想法,又为其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原告看到了法院帮助他解决问题的诚意,渐渐对法官开始有了信任。 在娄底两级法院和当地司法局的组织下,原告、被告、第三人继续坐上谈判桌,寻找各方利益的平衡点。 经过数月攻坚,11月28日上午,在娄底两级法院和司法局的努力下,成功推动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原告刘某自愿申请撤回起诉。 这6起案件的顺利化解,是涟源法院做实行政调解,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的一个缩影,更是深化府院联动、共建法治政府的一次生动实践。法院与当地司法局及相关部门深入沟通,共同商定调解方案,整体把握并积极回应当事人实质诉求,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行政调解,当事人撤回所有在诉行政案件的起诉,一揽子化解6起案件,取得了政府满意、群众高兴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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