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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通州法院:让婚姻归于爱,让彩礼归于礼

时间:2024-11-27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法院网  

  

  “多少钱算高价彩礼呢?”“三金属不属于彩礼的范围?”“给双方父母的见面礼是不是彩礼?”11月25日下午,南通通州法院家纺园区法庭负责人吴菊来到先锋街道周圩村,开展“拒绝高价彩礼、弘扬婚嫁新风”的专题普法宣讲活动,在场的特邀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及村民不仅听得认真,还纷纷积极提问。

  吴菊先从古代彩礼及目前全国各省市彩礼现状说起,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有关彩礼的法律条款及核心要义进行了详细解读,并通过典型案例阐述高价彩礼带来的家庭问题、社会问题。以群众提出的问题为切入点,吴菊对彩礼的认定范围、返还情形、返还主体等方面答疑解惑,倡导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恋爱观、婚姻观,自觉抵制“高额彩礼”陋习,倡导文明婚俗,涵养优秀家风。

  11月26日一早,法庭干警们又在张芝山镇农贸市场门口摆起普法小摊来,通过典型案例的宣传展架、发放《彩礼法律知识问答》等形式,向过往群众讲解彩礼认定、彩礼与恋爱期间赠与的区别、彩礼返还的依据等群众关心的话题,引导群众正确看待婚姻和彩礼,吸引群众纷纷驻足。

  据悉,为有效预防高额彩礼引发的婚姻家庭纠纷,弘扬健康节俭文明嫁娶新风,通州法院近期开展“让婚姻归于爱,让彩礼归于礼”系列普法活动。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延伸审判职能,通过巡回审理、普法宣讲、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助力构建文明、平等、和睦的婚姻家庭关系。


原文链接:http://www.jsfy.gov.cn/article/1018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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