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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6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司法局
孟媛媛:
2024年11月3日,本机关收到您网络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您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被申请人,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违法。本机关依法作出京政复字〔2024〕40253号《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本机关向您住址及联系地址邮寄该《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被退回,您拒接电话,现向您公告送达京政复字〔2024〕40253号《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该《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已送达。
京政复字〔2024〕40253号.pdf
北京市司法局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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