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妙娟,中共党员,现任蒲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家事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被省法院评为“三秦最美法院人”、两次荣获“全省法院办案标兵”,被渭南市委评为“渭南标杆”,被渭南市委政法委评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被渭南市妇联评为“渭南市三八红旗手”,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
从坐在审判台上,手握法槌的那一天起,李妙娟便将自己摆放在天平的正中央,把“一刻也不离开群众”始终牢记在心底,用真情和睿智化干戈为玉帛,护一方和谐安宁。
她把善意和温柔给了谁
2016年,蒲城县法院被确定为家事改革试点法院,因为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李妙娟被调至新成立的家事审判庭。第一次开庭务会,她就对同事们说:“接下来咱们可要忙一阵子了!”没想到这一忙,就是六年多。这六年里,她们累计办理了2863件案子,李妙娟的个人办案数更是连年名列全市法院前列。
在家事审判一线,李妙娟注重调查研究,坚持案结事了,把最大的善意和温柔给了当事人,并给予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更多关怀,让他们在每个诉讼的细节中都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聋哑人表达意思困难,她就轻轻地蹲下来,耐心用纸笔、手势交流,这一蹲就是两个多小时;脑瘫孩子上不了学,她多次与特殊学校、民政部门联系,让孩子顺利入学,还坚持定期回访,鼓励孩子勇敢面对生活;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她引导她们有效维权;贫困户生活困难,她驱车数十里送去新棉衣,只为了让他们过上一个温暖的冬天。
作为家事审判庭庭长,她和庭里的法官干警一起大胆探索,锐意改革,秉承“柔情司法、调判促和”的家事理念,制定了大量家事制度,设置婚姻冷静期,试行审前家庭财产申报制度,探索心理疏导全程介入,实行离婚证明书制度等,通过一系列的改革创新,总结出的“一二三四”工作法,走出了一条富有特色、卓有成效的蒲城家事审判之路。
2018年以来,李妙娟带领的蒲城县法院家事审判庭先后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被渭南中院评为“全市十佳法庭”。
她珍藏着谁送的特别礼物
多年如一日,她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换来的是群众暖心的回应。在她放满锦旗、奖杯的柜子中,有一张肖像画显得非常特别。
肖像画的作者是一位坐着轮椅的女孩,她患有一种叫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的罕见病,类似于渐冻症。丈夫起诉离婚,女孩知道对方去意已决,这段婚姻是无法再挽回了。考虑到女孩腿脚不便,李妙娟多次到她家里上门调解,也给男方做了大量的工作,光调解笔录就做了12份,最终帮女孩争取到了一笔费用,并妥善安置了她以后的生活。一年后,女孩为表达感谢,亲手用彩铅画了一幅肖像画送给她。
这些暖心的举动,群众的认可,都会为李妙娟的选择和坚持“续航”,就像充电一样,让她能继续坚持和升温着对法官这份职业的坚定和热忱,而这份“热爱”也始终融入在她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当中。
在李妙娟的办公桌上,放着一个并不起眼的日历,上面密密麻麻写满字,“入村调解”“到学校宣传”“开庭务会”……这个发挥着“备忘录”功能的日历,始终提醒着她每天待办的“大事件”,记录着她每天充实忙碌的身影,同时也细数着她追逐法治梦想的脚步。
她传播着怎样的法治声音
李妙娟是一名基层法官,但又不只是一名法官。她是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忠实传承者,更是法治精神的坚定践行者和法治理念的传播者。
审判工作之余,李妙娟注重把司法工作贴近群众、服务群众,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把群众关心的典型案例、法律问题等通过法治故事讲给他们听、策划成新媒体作品呈现给他们看,用看得见的方式促进“阳光司法”,在润物无声中提升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
她注重延伸司法职能,联合县妇联等部门深入军营、村组等地开展《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等法治宣讲41次,不断提高群众法律维权意识。
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她创新推出“庭后十分钟”普法宣讲新模式,现场释法说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及裁判理由,让当事人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实现胜败皆服。兼职负责政治部工作以来,她围绕先进典型培树宣传,在蒲城县法院新媒体平台推出《身边的榜样》专栏,以典型之光汇聚奋进新时代、启航新征程的法院力量,成为激励全院法官干警忠诚履职、奋勇争先的一个“窗口”。
作为陕西高院“法官姐姐说法典”栏目的常驻嘉宾,她结合民法典热点问题,以普法微视频的形式让更多群众接受线上法治教育,受到群众的欢迎;她倾情策划“线上”普法栏目《“蒲”法课堂》,选取群众身边常见的法律问题,通过以案释法、法官说法、法条解读等形式,引导社会公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有人说:“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对于李妙娟来说,“既然选择了法官之路,便只顾一往无前,途中风雨彩虹一并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