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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租出去几天的房子就被泡水39吨,确认损失一定要走鉴定吗?

时间:2024-10-18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长安网  

  

  

  

  

  今年7月,宋某将一套房屋出租给徐某,并在签订合同当天交付了房屋钥匙。几天后,宋某接到邻居电话,称该房屋漏水已经蔓延到楼梯间。后经查,水表显示当天共排放了约39吨自来水。徐某称自己还未正式搬入,仅安装了洗衣机,由于操作处理不当造成了此次漏水事故。

  随后双方在中介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去建材市场对地板进行了询价,但因双方对损失赔偿部分争议较大,几番争吵无法达成一致。近日,宋某诉至南通崇川法院,要求徐某支付房屋损失6万元、误工费6千元。

  

  调解员蒋瑜妹第一时间联系了双方当事人,徐某认为案涉房屋已装修十几年,修补一下地板就可以继续使用。但宋某认为泡水的衣橱、床、门套都已开裂,不仅影响美观,也会减少使用寿命,且还有装修时间造成的损失。蒋瑜妹认为本案关键在于房屋损失的认定,如对外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价格认证,鉴定费需要3万元左右,且会拖延案件办理时间,不利于及时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蒋瑜妹向当事人介绍了崇川法院与价格认证中心的价格争议调处机制,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立即与南通市价格认定中心取得联系。价格认定中心认为该起案件要尽快处理以减少双方损失,便委派茅洪军、蔡成民两位专业评估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勘查,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对所有的泡水部分逐一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确认,同时给出了整改的意见和方案。经过蒋瑜妹与专家耐心细致地讲解沟通,双方就损失金额达成共识,徐某当场给付宋某3万余元,纠纷得到圆满解决。调处过程中,通过价格认证专家公平高效的评估,成功避免了诉讼程序的进一步升级,当事人双方高度称赞。

  

  崇川法院全力整合资源,持续与南通市价格认证中心深化价格争议调处机制,制度化、体系化、规范化运作,今年已委托价格认证中心调解民事纠纷案件涉价格争议事项24件,调解成功22件,协议金额1850余万元,有效引导当事人在法治轨道上主张权利、解决纠纷,不仅降低了诉讼成本,也提高了解纷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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