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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执行扣押70吨挖掘机 【今晚报】促成执行和解 当场履行完毕

时间:2024-10-14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近日,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果断出击,前往河南省新密市,成功扣押案涉70吨挖掘机一台,促成案件当场执行完毕,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系一起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某公司、老韩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天津某公司向滨海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对二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后发现,案涉挖掘机系执行回款的“突破口”。法官先后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但其仍拒不履行。

  为及时兑现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法院决定异地强制扣押案涉挖掘机。为保障扣押行动的顺利进行,执行干警制定了详细预案,提前联系好挖掘机司机、修理工等专业人员,确定拖车、拖运路线及保管地点,并和新密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协同参与此次扣押行动。

  行动当天,执行干警抵达扣押现场后,第三人公司工作人员态度恶劣,不予配合。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明理,并告知其妨碍执行的法律后果,该公司工作人员最终打开了工地大门。执行干警进入矿坑之中,通过逐一核对挖掘机序列号,找到了所要扣押的挖掘机。采取多种方法,终于成功扣押案涉挖掘机。

  在此过程中,被执行人老韩闻讯赶来,企图阻挠执行。执行干警当机立断将其强制带离。同时,法官也在现场组织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并当场履行完毕。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504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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