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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男子捡到手机后恢复出厂设置,法院判了

时间:2024-10-14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男子捡到手机后恢复出厂设置,法院判了:12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一起案例。李某丢失的手机被王某捡到,经民警联系,王某归还了手机。但李某发现手机已被“刷机”并恢复了出厂设置,重要数据无法找回,遂要求王某赔偿,遭到拒绝,于是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手机的原始价格4000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尽管王某已将拾得的遗失物送交给公安机关,但其恢复出厂设置的行为具有损毁手机的主观故意,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由于案涉手机在遗失时已使用2年,市场价值有较大贬损。经法院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当庭赔偿李某1500元。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xmlm/wbjz/202410/t20241014_1255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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