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重要通知 > 正文
时间:2024-10-10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法院网
罪犯智白山,男,1954年9月22日生,汉族,研究生文化,住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雅典居33号407室。2024年4月2日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案件生效后,罪犯智白山以身体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联系电话:0527-82963008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西路18号 宿城区人民法院
上一篇:关于“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候选对象的公示
下一篇:罪犯李艳侠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立案公示
京ICP备19029985号-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