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评选表彰的通知》有关要求,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综合评选,并报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现将我省正式推荐对象公示如下:
一、全国模范法院
全椒县人民法院
岳西县人民法院
二、全国模范法官
汪 蕾(女)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程 旭 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郝荣琦(女)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泉山人民法庭庭长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至9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省高院政治部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及传真:0551-65599816 65599745(传真)
联系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472号
安徽省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