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通讯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重要通知 > 正文

(2023)粤民申13127号

时间:2024-09-13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民申13127号

  余健、宋建伟: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何军与被申请人余健、王子轩、宋建伟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因你方地址不详且无其他联系方式,导致本院无法向你方送达本案的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粤民申1312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本案指令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九月九日

  


原文链接:https://www.gdcourts.gov.cn/sfgk/splcgk/gongshixinxi/caipanwenshugonggao/content/post_184280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通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法律通讯网 w.fl-t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客服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