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两江鱼复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宗旨。
调解过程
调解过程中,办案团队多次对双方当事人开展沟通劝导,找准矛盾症结所在。了解到双方案涉子女今年底即将满18岁,能清晰表达自己的观点与看法,办案人员提出开庭时邀请孩子到场,以便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判决不是目的,如何充分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给予未成年人稳定的成长环境才是重中之重。”庭前调解过程中,办案人员先后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等调解方式,从亲子关系修复、各方生活困境、父母抚养义务、法条关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及抚养费构成之规定等多方面内容向案涉各方进行释法析理。最终各方达成由被告向孩子当庭一次性支付欠付抚养费13000元,后续每月向孩子支付生活费500元并承担医疗费、教育费的一半至2026年7月31日止(即高中毕业时)的调解方案,各方纠葛就此尘埃落定。
下一步,两江鱼复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案件调解工作做细走实,以提升案件自动履行率为切入口,深化推进法庭调解工作纵深开展,尽可能高效化解当事人的矛盾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